(以93學年度為例) ---每年的差異性不大(如有改變,網頁會馬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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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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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方式: (一)網路報名 (http://exam.chu.edu.tw): 網路填表後,將報名表列印後連同報名應繳資料以本校 報名專用信封(或至網頁下載報名專用信封袋封面並貼 於B4信封上)寄回本校招生委員會。 (二)現場報名:網路填表後,到本校現場報名並繳交報名表件。 二、報名日期: 網路報名:九十三年六月八日(星期二)至六月十七日(星期四)。 現場報名:九十三年七月五日(星期一)至七月六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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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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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級轉學生: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星期四) 三年級轉學生: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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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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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大學(含大學進修學士班)肄業生,修滿一學年(含)以上者,持有學生證或修業證明書及歷年成績單,但各學系另有更嚴格者從之。 二、 大學畢業已服兵役期滿或無常備兵役義務持有證明文件者。 三、 專科學校(含應屆畢業生)或專修科畢業者。 四、 已修習達畢業學分之專科肄業生(附註8) 附註:(一)大學肄業生,修業滿一學年者,得報考各學系二年級;修業滿二學年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或各學系二年 級。但各系亦得另訂更嚴格的報考資格。 (二)因操行成績不及格退學之學生,不得報考原校之轉學考試。 (三)僑生必須持有教育部分發僑生入學原始分發文件或僑委會發給之正式僑生身份證明書,始以僑生身份登記,其轉學考 試成績不予優待。 (四)公費生及有實習或服務(服役)規定者(如師範院校公費生、軍警院校生、現役軍人、警察等)其報考及就讀應自 行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六)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修滿36學分(含共同科之國文及英文各6學分)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修滿72學分 (含共同科20學分)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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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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